最新消息:
2019年4月1日起,出入境證件實行“全國通辦”。內地居民可以在國內任一出入境受理點辦理絕大多數種類出入境證件,不受戶籍地限制。
實行出入境證件“全國通辦”新政后:
1.取消了地域、人群、證件種類、申辦條件的限制,由異地就業、就學等人群擴大到全部內地居民,涵蓋了內地居民異地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各類需求;
2.申辦手續簡化,群眾異地申辦出入境證件無須再提交居住證,就業、就學、親屬關系證明等材料,與戶籍地申請手續一致;
3.辦理渠道拓寬,由原來只能到出入境窗口人工柜臺申請,擴展為既可在窗口申辦,也可在電子簽注機上自助辦理,立等可取。
辦理條件
中國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可申請普通護照。
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還需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請。
申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簽發普通護照:
1、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2、無法證明身份的;
3、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4、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后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8、公民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遣返回國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自其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被遣返回國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以內不予簽發普通護照。
辦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網上下載打印,或直接在辦事大廳領取)
3、照片及回執(到公安局認可的照相館拍照后領取,或直接在辦事大廳照相)
注:
1.未滿16周歲的,由監護人(父母)一方陪同,持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及監護人身份證即可辦理;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身份證。
2.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還應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關于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有效期三個月)。
辦理流程
1、網上預約:https://s.nia.gov.cn/,預約后到現場辦理。(8種網上預約方式)
2、采集數碼照片:在出入境接待大廳照相室采集數碼照片。(如去符合要求的照相館照相,無須此步驟)
3、填寫申請表:現場領取《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并填寫。
4、準備申請材料
5、取號等待
6、交表辦理
7、付費
8、取證:可選擇快遞或持回執到窗口領取
注:網上預約辦理的申請人、60周歲以上老人、殘疾人、16歲以下申請人等4類人群可享受免費快遞證件服務(免費速遞區域限北京市內)。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7個工作日(含速遞時間)
取證時限以遞交申請后第二個工作日開始計算,周六、日及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工作日。
辦理費用:120元/本,加注每項20元。
證件有效期:
1、16周歲以上:10年
2、16周歲以下:5年
辦理地點
出入境接待大廳或派出所出入境證件受理窗口
1、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東城區安定門東大街2號。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9:00——17:00
2、東城分局(珠市口接待大廳):東城區珠市口東大街16-5。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及節假日除外)9:00——16:30
3、西城分局(新壁街接待大廳):西城公安分局對外辦公大廳(西城區新壁街3號)。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節假日除外)9: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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