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已實施
2008年4月8日,北京發布《關于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對于已購經適房再上市,執行“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
對于新房而言,5年后上市出售應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補交金額根據原購經濟適用住房時的價格和出售時同地段房屋狀況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價差的70%補交,同等價格條件下,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戶口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以優先回購。
申請條件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北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年滿18周歲(單身家庭申請人需年滿30周歲);
2、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及資產符合政府規定標準。
所需材料
身份證:
原件+復印件3份
戶口簿:
原件+復印件3份
收入證明:
家庭收入證明(單位或居委會出具);
現居住地住房情況證明:
現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承租證明(核對原件,交復印件);無房戶由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出具證明
婚姻證明:
已婚家庭成員的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
核定表:
按要求填寫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核定表》(須提供原件)
其他材料:
1、優撫家庭須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優撫證明;
2、重殘家庭須提供殘聯出具的重殘證明;
3、有患大病成員家庭須提供醫療衛生部門出具的大病診斷書;
4、個體工商戶需提交《營業執照》和上年度繳稅憑證;
5、由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危險房屋鑒定書;
6、原住房被拆遷家庭須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協議
申請流程
申請標準
1. 1人家庭成員,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0㎡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在24萬元及以下;
2. 2人家庭成員,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0㎡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在27萬元及以下;
3. 3人家庭成員,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0㎡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在36萬元及以下;
4. 4人家庭成員,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0㎡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在45萬元及以下;
5. 5人及以上家庭成員,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積在10㎡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在48萬元及以下。